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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我院工会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5-12-20  浏览:4718人/次

各党总支、支部,各部门:

《中共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我院工会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学院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2015年12月10日

 

 

 

 

 

 

 

 

 

 

 

 

中共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关于加强和改进我院工会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发〔2015〕4号)要求,根据《工会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和上级组织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我院工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重要性

      工会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会组织作为我院重要组织之一,是学院发展的重要支柱,是学院教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对于推动学院科学发展民生幸福、维护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院各级工会组织围绕学院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各项职能,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员工在促进学院“三并”转型科学发展进程中做出了积极贡献。当前,我院正处在“十三五”规划开局的关键时期,正站在发展新起点、书写新篇章的重要时期,面对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工会组织肩负的使命更加重大,对工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党组织、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组织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重大意义。

    二、把握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湖南省教育厅 中共湖南省委高校工作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工会工作的意见》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扩大工会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充分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为推进学院“三并”转型发展而努力奋斗。

     总体要求:按照市总工会和学院中心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密切党同教职工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为主线,以发挥教书育人的主体作用为关键,以建设高素质的工会干部队伍为保障,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工会组织为基础,全面履行工会各项职能,坚持分类指导,活跃基层,充分发挥组织、引导、服务教职工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作用,不断开创适应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工会工作新途径,努力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

    三、充分发挥工会在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推动学院科学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1. 组织教职工当好学院发展建设的主力军。各级工会组织要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服从服务于学院工作大局,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促进建设为主线,动员和组织广大教职工立足本职,建功立业;大力弘扬“三育人”精神,不断激发教职工的敬业奉献精神,增强使命感与责任感;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激发和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活力,为广大教职工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营造良好校园环境和氛围。

      2.引领教职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各级工会组织要将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开展多种形式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结合起来,引导教职工在学院改革发展中自觉增强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要及时掌握教职工的思想动态,协助党委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教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要以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传、帮、带”活动,提高教职工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3.服务和帮助教职工解决好工作生活问题。各级工会组织要牢固树立以教职工为本的原则,建立健全困难职工档案,及时了解教职工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解决好教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要通过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活动,关心和帮助困难教职工,认真做好教职工互助保险工作。

    四、健全和完善工会工作的领导体制               

     1.加强党政工共建教代会制度。教代会制度是学院民主办学的重要制度,是学院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教职员工在党的领导下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基本载体。党政工共建教代会制度是学院党委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是学院行政尊重和支持教代会行使职权,是工会发挥组织优势的重要制度,要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完善,把党的领导、行政支持和依靠、工会大胆承担的相关责任落到实处。

     2.健全党委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制度。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和改善对工会的领导,把工会工作纳入学院、部门、院部的重要议事日程。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工会工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工会工作,及时解决工会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在讨论决定事关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时,学院工会负责人要列席院务会议,了解和掌握决策过程和相关信息,动员教职工积极参加与支持。各级党委要把加强和改善对工会工作领导的成效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做到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评。

    五、进一步完善工会工作机制

    完善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机制。坚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学院坚持五年一届换届选举、一年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使教代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落到实处。工会要切实承担好教代会工作机构的职责,认真做好教代会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教职工参政议政的民主渠道作用;要积极配合行政主体加强院务公开工作,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各部门凡制定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重大事项时应当经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未经审议、通过或者决定的不得实施。

    六、为工会工作创造更好的条件

    1.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各级工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重视工会领导干部的选拔和培养,严格按程序配备工会主席、副主席,配足配强工会专职干部。要把工会干部纳入学院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通过上级党校培训、岗位交流等形式,加强对工会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和交流,为工会干部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2.进一步保障工会工作的物质基础。学院行政继续按要求和规定,按时、足额向工会拨付经费,并根据工会活动的需要,提供设施、场地、经费等方面的支持。

    3.进一步完善工会帮扶工作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工会在民主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逐步建立完善上下联动、分级帮扶的工会帮扶体系,大力推进教职工互助保险,为教职工提供心理健康、法律援助等服务。

    4.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工会工作氛围。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对工会理论的学习和研究,加强对教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的调查与思考。将工会理论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新进教师岗前培训内容。党委宣传部和报刊、橱窗、微信等新闻媒体和阵地要加大对工会工作宣传力度,形成有利于发挥工会作用的舆论氛围,推动工会在学院发展建设中做出更大贡献。

 

                2015年12月10日